个人所得税汇算须知
个人所得税汇算3.1号开始,快来看看,你需要汇算吗,需要关注哪些问题呢?
1.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:
(一)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;
(二)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。
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,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,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。
2.申报期限3.1-6.30
3. 应办不办的后果?
会被税务机关催缴,情节严重的会被追责,对需补税且未及时清缴税款的,逾期会产生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,而且可能会被罚款。
4.为什么要在2.16-3.15预约?
预约是为了在高峰期3.1-3.15提高办税效率,也可以选择不预约,在高峰期后进行汇算。
5.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,在2021.12.31前,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的,可以选择除以12个月,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税率,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,单据计算纳税。自2022.1.1起,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,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
6.个人所得税汇算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